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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记队的情感和程序
學記 |
2008/04/20 0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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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缘: 上个星期三,在《年轻人》版刊登了一则“压力活动”的广告,上面提到“雪隆区学生记者”联办。后来引起一些纠纷。
(我写这篇文章不带任何情绪,也没有企图要影响谁。只是觉得有些学记写文章发表意见,太多情绪的字眼。或者,有人在MSN上面试图煽动人家。无论如何,我对这些学记都抱有感情。)
问题所在: 1.我事前没有通知联谊会,有关放“联办”。 2.有人认为,学记队和《年轻人》版被利用了。 (说这句话的人,目的是什么?这是我当负责人第一次发生类似的问题,你提出来,我我们讨论,以后希望不要再重犯。)
原本,我觉得是一件很简单的事: 1.旧学记也是学记,“一日为学记,终生要学习。”学记美君、祖康、佩雯(还有一些22、21届的我不记得名字),他们学校要举办活动,我觉得这个活动有意义,他们有拿报告书给我,以及和我开会。我觉得可以帮他们宣传,至于以文字通告或广告方式,这是我的考量。(宣传背后,我们没有涉及到任何经济利益)
2.有些人认为“雪隆区学生记者”代表所有雪隆区学记,我不否认这个说法。如果有人认为这事不好的话,那么,我以后会用“《学海》”周刊这个名字。(我会和翎龙商量)
心里话: 我有自己管理学记的方法,我会依照情感和程序,如果全部都讲规则的话,我看,很多学记活动都是“不合法”。
比如,有旧学记要做“学记CD”,我觉得不错就支持。其实,依照程序,是不是要和《学海》讨论呢?我不能代表他们。接着,CD小组就顺理成章要求学记联谊会支持。(我也是有帮忙去游说联谊会支持)
先不要说,这CD涉及多少人,或者多少人感兴趣(比如:一个很关键的问题,CD小组的人也是联谊会的人,这样身分会有冲突,当事人当然会支持)。
接着,联谊会要通过决定,是不是需要有法定的人数,以及学记负责人在场,会议有记录,秘书、主席签名,那么协议才有效呢?
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,学记很多活动和决定,可以依靠情感,但是不要触犯程序就好。
规则是死的,人是生的,学记是有感情的。
强调: 活动的负责人(那几位学记)有和我开会两次,以及提呈计划书。反观CD小组,我没有看到计划书,而且还从联谊会那边拿出RM300。
我还是会支持CD小组。
探讨: 1.学记,觉得CD小组合法吗? 2.有些学记会不会是有“双重标准”?
结论: 1.有人提出问题,我会记下,以后会更加妥当处理。(对于CD小组接下来的东西,我很担心,突然有一天,有一个学记杀出来说,你们有些程序不对了) 2.爱学记,有很多方法。你要学记队变得更好,不一定要用严厉的批判,有时,温馨的提醒,成长空间会更大。
我爱学记,学记爱我。就这么简单,我可以失败,但是不可以被打败。
(应该为学记下乡营做更多的准备,发出正面的力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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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文龙,学记下乡营记得回来玩~~看看学弟学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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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acked from 金宅。金二少爷 2008/04/20 05:04 x
主题 : 广告引起的问题?
我对整个事情的了解:1--和世峰去look out point的时候聊起,告诉我,我才知道。2--在正正的部落格看到他的发泄不满,为什么他们能够代表雪隆区学记,还是在没通知其他人下的情况。3--在出租回忆那边看到另两篇澄清与发泄,澄清并非正式学记活动,还有对该活动负责人之一的一些质疑4--进贺在部落格解释事情,并附上自己的心里话,继而向各位讨教意见。原本是想什么都不管的了,不过看了进贺的部罗,又和一两个学记谈过后,还有人觉得不满。不满的在于什么呢?觉得进贺的解释未能满足,并没有给予一个很好的交代,为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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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钟进贺1980年生,在《学海》周刊担任记者。由于在雪兰莪州小镇万挠出生,所以外号取为“万挠男孩”。为人爱开玩笑,喜欢创意、上网、写作和阅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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